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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提醒外籍家庭佣工遵守已收紧的社交距离措施

2022-02-18

劳工处今日(二月十八日)再次提醒外籍家庭佣工(外佣)遵守政府宣布一系列已收紧的社交距离措施。

劳工处发言人说:「根据经修订的《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公众地方羣组聚集的人数限制由四人减至两人,同时禁止涉及两户以上的人士在私人地方进行多户聚集,宗教活动亦不再获得豁免。此外,《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下于公众地方强制佩戴口罩的要求亦已延续。任何违反上述有关规例的人士可被定额罚款五千元。」

上述经收紧的社交距离措施的详情可按此参阅相关新闻公报。

劳工处将继续于二月份的周末,在各区外佣经常聚集的地方以多种语言进行流动广播,呼吁外佣遵守相关规定。在二月十九日及二十日,劳工处会联同香港警务处、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在金钟添马公园、中环爱丁堡广场、遮打道行人专用区、皇后像广场等地方进行联合行动。相关部门会对屡经劝喻仍不遵守规例的人士采取执法行动。在二月十三日,警方于中区多个地点,在作出警告后,向17名涉嫌违反第599G章人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详情请按此参阅相关新闻公报)。

发言人续道:「我们提醒外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呼吁他们为保障个人健康及减低病毒感染风险,避免在休息日及假日聚集(包括在住宿设施聚会)、分享食物及进行其他社交活动,尽量留在家中休息。我们亦鼓励雇主与外佣商讨休息日的安排时,应解释当前的特殊情况,互相体谅。」

劳工处提醒雇主,根据《雇佣条例》,雇主可与外佣协议另定休息日,代替原来指定的休息日。另定休息日须安排在同一个月内的原定休息日之前,或在原定休息日后的30天之内。此外,雇主不得强迫外佣在休息日工作。如雇主要求外佣在休息日工作,必须在原定休息日后的30天之内安排另定休息日予外佣,雇主并须在原定休息日后的48小时内通知外佣另定休息日的日期。若雇主在未得外佣同意下而强迫外佣在休息日工作或不给予外佣休息日,均属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万元。

全港市民(包括外佣)均可免费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有关预约及详情,请浏览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专题网站(www.covidvaccine.gov.hk)。政府呼吁外佣尽快接种疫苗,护己护人。

如外佣及其雇主对雇佣事宜有任何查询,可致电外佣专线21579537(由1823接听)、发送电邮至fdh-enquiry@labour.gov.hk或经专题网站(www.fdh.labour.gov.hk)的网上表格与劳工处联络。 

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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