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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

职业介绍所专题网站

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职业介绍所资助计划

2022-02-18

劳工处今日(二月十八日)宣布,将于第六轮「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职业介绍所资助计划,以协助职业介绍所渡过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困难时期。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由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持续,职业介绍所的业务受严重影响。尤其是提供外籍家庭佣工(外佣)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所,由于政府须逐步有序地输入外佣,以及须实施熔断机制以外防输入个案,这些职业介绍所的业务因而受影响。没有提供外佣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所亦因疫情引致的经济下滑而受到影响。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已在二月十五日通过向『防疫抗疫基金』注资,推出多项纾困措施,向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重创而符合资格的市民和行业,包括继二○二○年后再次向职业介绍所发放新一轮的一次性资助。」

在计划下,持有劳工处发出的有效牌照的职业介绍所可获发一次性的资助。提供外佣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所的每个总牌照可获发50,000元资助。至于没有提供外佣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介绍所,每个总牌照可获发30,000元资助。如上述两类职业介绍所设有分处,每个分处牌照可额外获发10,000元资助。

计划将于三月中旬开始接受申请。符合申请资助资格的职业介绍所必须:

  1. 于二○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当日持有根据《雇佣条例》(香港法例第57章)第52条由劳工处发出的有效职业介绍所牌照,或在当日已按《职业介绍所规例》(香港法例第57A章)第2条向劳工处呈交牌照续期申请。在申请资助的申请日期当天,如该职业介绍所的牌照有效期少于两个月,则须先向劳工处提交续牌申请;或
  2. 于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当日已按《职业介绍所规例》第2条向劳工处呈交牌照申请,但于二○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当日申请仍在处理中。

  申请获批前,职业介绍所必须持有劳工处发出的有效职业介绍所牌照。如职业介绍所按以上(1)或(2)项所述向劳工处申领新牌照或申请续发牌照,则该职业介绍必须在获得劳工处批准牌照申请后方能获发资助。申领50,000元资助的职业介绍所,须声明于二○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已提供外佣职业介绍服务,并在有需要时提交证明文件。劳工处稍后将透过新闻公报并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专题网站(www.eaa.labour.gov.hk)公布申请详情及细则。

如就计划有任何查询,请致电2115 3665联络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

2022年2月18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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