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回到最上

劳工处

职业介绍所专题网站

职业介绍所牌照被撤销

2023-05-17

劳工处今日(五月十七日)提醒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在经营业务时,必须时刻遵守法例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实务守则)的规定。

劳工处已撤销位于中环的莱菲雇佣有限公司的职业介绍所牌照。该职业介绍所未能遵从实务守则内订明的规定,包括未有确保向雇主或向求职者所提供的资料是与职业介绍所所知的事实相符;未有与雇主及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签订服务协议;未有在与雇主签订的服务协议内包括所有指定项目;未有向雇主提供付款收据;未有在向雇主提供的付款收据内包括所有指定项目;未有安排雇主及外佣签署确认已收妥宣传刊物及表格样本及确认他们已获详尽解释其权益和责任;未有妥善保存与雇主及外佣之间的事务往来纪录,包括双方确认收妥已签署的标准雇佣合约等。此外,该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亦被认为并非是经办职业介绍所的适当人选。

根据《雇佣条例》(条例)第53(1)(c)(iva)条及53(1)(c)(v)条,如劳工处处长信纳有关持牌人没有遵从实务守则,或有关持牌人并非是经办职业介绍所的适当人选,可撤销其职业介绍所牌照。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实务守则列出职业介绍所经营者在营运时必须遵守的主要法定要求,亦阐明处长期望职业介绍所在经营时应达到的标准。条例订明,处长如有合理理由信纳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或拟作为持牌人的人士,或该等人士的有关连人士或受雇人员,曾违反条例第XII部的任何条文或根据条例第62条订立的任何规例,例如滥收求职者佣金、无牌经营,或没有遵从根据条例第62A(1)条发出的实务守则,可拒绝发牌或续发牌照,或将牌照撤销。」

这是二○二三年第三宗被撤销职业介绍所牌照的个案。

公众人士如欲查询与职业介绍所相关的事宜或投诉不良经营手法,请致电2115 3667,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

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我是...

现有或准职业介绍所经营者或职员

 

 

了解更多

我...

正在寻找持牌职业介绍所

 

 

了解更多

我是...

一名外籍家庭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