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滥收外籍家庭佣工费用被定罪
2018-01-05
一名职业介绍所的持牌人,因向一名外籍家庭佣工(外佣)滥收费用,于今日(一月五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及被判罚款一万元。法庭同时命令该职业介绍所将超收的一万二千元介绍费退回有关外佣。
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于二○一七年六月接获一名外佣的投诉,称优质顾问(位于尖沙咀)就协助其觅取到海外职位滥收佣金。由于投诉人愿意协助调查,以及经调查后有足够证据,劳工处遂对有关职业介绍所提出捡控。
根据法例,除订明佣金外,职业介绍所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劳或费用。现时的订明佣金最高为求职者觅得职位后所赚取的首月工资的百分之十。
优质顾问是今年首间因向求职者滥收费用而被定罪的职业介绍所。去年,有两间职业介绍所,分别为爪哇女佣顾用服务公司(位于铜锣湾)及俊兴雇佣公司(位于深水埗)先后因向求职者滥收费用而被定罪。同年亦有三间分别名为盛恩雇佣有限公司(位于尖沙咀)、以诺雇佣(位于湾仔)、永丰雇佣(位于旺角),以及一名人士(于旺角)因无牌经营职业介绍所而被定罪,而一间名为精聆雇佣(位于北角)则因在其牌照指明营业地点以外经营及管理职业介绍所而被定罪。
劳工处提醒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在经营时要时刻遵守法律及《职业介绍所实务守则》,否则可被检控,其牌照亦可被吊销。
由于个案中涉及职业介绍所介绍外佣到海外工作,劳工处亦提醒外佣要小心选择职业介绍所服务,并要提防求职陷阱。为提高外佣对这方面的认知,劳工处已制作了关于他们在使用职业介绍所服务要注意的事项的宣传单张,并已上载于关于职业介绍所(www.eaa.labour.gov.hk)及聘请外佣(www.fdh.labour.gov.hk)的专题网站。劳工处亦会继续与相关的驻港领事馆合作进行宣传及教育工作,提高外佣对其权益及求助渠道的认识。
有关职业介绍所无牌经营、滥收求职者费用及守则的查询或投诉,请致电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科联络,或亲身前往九龙旺角道一号旺角道壹号商业中心九楼九○六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