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佣工合约有效期限的弹性安排及抵港外籍家庭佣工的家居检疫须知
2020-03-19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最新发展,政府今日(三月十九日)宣布有关延长外籍家庭佣工(外佣)合约有效期限的弹性安排将会延长,并即时生效。劳工处亦呼吁外佣雇主及职业介绍所为今日起抵港外佣所需接受的家居强制检疫作出安排。
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会延长二○二○年二月四日宣布的弹性安排(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2/04/P2020020400548.htm),以协助雇主延长其即将离任外佣的现行合约有效期限。这项弹性安排旨在协助现时已聘有外佣而其合约即将届满,但其新聘请的外佣未能来港开始新合约的雇主。这项弹性安排能协助受影响的家庭,让他们能暂时继续聘用其现任外佣,以等待新外佣履新。这项安排亦可协助等待履新的外佣可以保留与雇主的合约。」
根据标准雇佣合约第15(a)项,雇主可在雇佣双方同意及在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处长批准下,修改标准雇佣合约第2项以延长外佣的雇用期不多于一个月。如欲延长合约多于一个月,则须先获劳工处处长同意。政府于二○二○年二月四日宣布实施弹性安排,根据该项安排,劳工处处长已原则上同意,让所有在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届满的外佣合约,可在雇主及外佣双方同意下,延长合约最多至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最新发展,劳工处处长现已进一步原则上同意,让所有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或以前届满的外佣合约,可在雇主及外佣双方同意下,修改标准雇佣合约第2项的雇佣期,延长合约最多至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有需要的雇主及外佣可在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直接向入境处处长递交申请,延长合约有效期限及外佣逗留期限。收到申请后,入境处会按既定程序及政策处理。
政府发言人表示:「如雇主已根据二○二○年二月四日宣布的弹性安排延长与现任外佣的合约,在雇主与外佣双方同意的情况下,雇主仍可向入境处提交申请,进一步延长合约有效期限及外佣逗留期限最长至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有关延长外佣逗留期限的申请可于办公时间内交往湾仔入境事务大楼外籍家庭佣工组,或透过邮递方式递交。递交申请的所需文件如下:
- 由外佣填妥及签署的《从外国受聘来港家庭佣工签证/延长逗留期限申请表》(ID988A);
- 雇主及外佣现有的标准雇佣合约正本(ID407),当中在第四页页尾订明有关延长合约期的修改条款,并由双方签署作实;
- 雇主签署的确认信,说明延长合约期的原因;
- 外佣的旅行证件(如以邮递方式申请,请提供副本);及
- 签证费用230元。
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并在有需要时检讨上述弹性安排。
与此同时,因应卫生署由二○二○年三月十九日零时零分起,要求所有从海外国家/属地来港人士接受家居强制检疫,劳工处呼吁外佣雇主及其职业介绍所协助提醒外佣须遵守家居强制检疫的规定。雇主或其职业介绍所亦应教育外佣在家居强制检疫期间时刻留在家中及遵守卫生署的健康建议。外佣一般应留在雇主居所,个别雇主如选择安排其外佣在其居所以外的地方进行家居强制检疫,雇主应预先与其职业介绍所(如适用)为外佣作出安排,劳工处更提醒雇主须遵守他/她在标准雇佣合约下的责任,包括须负责外佣的住宿费用及为外佣提供膳食津贴。雇主不能强迫其外佣在雇主居所以外的地方工作。
完
2020年3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