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介紹所資助計劃接受申請
2022-03-14
勞工處今日(三月十四日)宣布,第六輪「防疫抗疫基金」推出的職業介紹所資助計劃(計劃)將在三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九日期間接受申請。
持有勞工處發出有效牌照的職業介紹所可在計劃下申領一次性資助。提供外籍家庭傭工(外傭)職業介紹服務的職業介紹所每個總牌照可獲發50,000元資助。至於沒有提供外傭職業介紹服務的職業介紹所,每個總牌照可獲發30,000元資助。如上述兩類職業介紹所設有分處,每個分處牌照可額外獲發10,000元資助。
符合計劃下申請資助資格的職業介紹所必須為:
- 於二○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當天持有根據《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第52條由勞工處發出的有效職業介紹所牌照。如職業介紹所在申請資助日期當天其牌照有效期少於兩個月,則必須已按《職業介紹所規例》(香港法例第57A章)第2條向勞工處提交續牌申請;或
- 於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當日已按《職業介紹所規例》第2條向勞工處呈交新牌照申請,而申請於二○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當日仍在處理中。
如職業介紹所已按照上述向勞工處申請新牌照或續發牌照,必須在牌照申請獲批後方能獲發資助。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就曾於二○二○年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下『職業介紹所資助計劃』獲發資助而又符合今輪申請資格的職業介紹所,勞工處將簡化申請程序。這些職業介紹所只須提交『簡易申請表格』以確定收取資助的方法。勞工處會按牌照紀錄及上一輪申請時提交的資料,審核申請資格及應發放的資助金額。勞工處將於三月十五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邀請這些職業介紹所提交申請。至於其餘的持牌職業介紹所,勞工處將於三月十七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邀請他們以『指定申請表格』提交申請。」
發言人續說:「符合上述第(1)項要求的職業介紹所,如有意申領50,000元資助,須聲明於二○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已提供外傭職業介紹服務,並在有需要時提交證明文件。至於符合上述第(2)項的職業介紹所,由於他們在二○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之後才獲發新牌照,因此只可申領30,000元資助。」
職業介紹所可於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或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www.eaa.labour.gov.hk)下載「簡易申請表格」或「指定申請表格」。填妥的表格及所須文件須於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透過郵寄(郵戳日期將被視作申請收妥日期)、傳真(傳真號碼:2115 3756,傳真顯示的日期將被視作收妥申請的日期)、電郵(電郵地址:ea-subsidy@labour.gov.hk)或親身送交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辦事處(地址:九龍旺角道1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9樓906室),並獲該辦事處收妥。如透過傳真或電郵遞交表格,勞工處可能會要求申請者提供文件正本以作核對。逾期遞交的申請、未填妥表格或逾期遞交所須文件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如以電郵方式遞交申請,申請人須以「申請職業介紹所資助計劃」為電郵主題,並於電郵主題註明職業介紹所的牌照號碼。所有表格及文件必須清晰掃瞄以文件格式(如PDF檔)作為附件傳送。以相片或圖片等格式提交的表格或文件將不獲受理。
如就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115 3665聯絡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
完
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