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調整抵港人士檢測安排
2022-12-28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將由明日(十二月二十九日)起劃一抵港人士出發來港前的檢測要求,以及撤銷抵港人士抵港後的核酸檢測要求,並建議抵港人士抵港後每天進行快速抗原測試至抵港後第五天。
為充分發揮香港聯通世界的優勢,以及準備與內地恢復人員往來,在平衡風險及經濟動力的前提下,政府將由明日凌晨零時起進一步優化入境防控措施,詳情如下:
劃一出發來港前的檢測要求
所有來港人士(抵港當天滿三歲或以上),不論是從內地、澳門、台灣或海外地區來港,均須於航班預定起飛時間(從機場入境者)或預定抵港時間(從其他口岸入境者)前24小時內進行快速抗原測試、或於48小時內進行聚合酶連鎖反應核酸檢測,並在取得陰性結果後方可來港。相關人士應在取得檢測結果後,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照片或檢測報告90天,以備政府人員查核相關的檢測結果時出示。他們亦可選擇透過衞生署電子健康申報表自願申報結果。
撤銷抵港後的核酸檢測要求
政府明日起亦會撤銷所有現時適用於抵港人士的核酸檢測要求,包括:
(一) 撤銷從海外地區或台灣抵港人士抵港當天(第零天)於機場「檢測放行」和抵港後第二天進行的核酸檢測
(二) 撤銷從內地或澳門抵港人士抵港後第二天進行的核酸檢測(以及曾於「回港易/來港易計劃下的風險地區名單」上內地或澳門內的任何地區逗留而另須於抵港第一天進行的額外核酸檢測)
撤銷上述核酸檢測要求後,今日或之前已抵港的相關抵港人士將無須按原有要求進行抵港後的核酸檢測。
抵港後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的健康措施建議
政府仍建議所有抵港人士抵港後,在抵港當天(即第零天)至抵港後第五天期間,繼續每天以自備的快速抗原測試包進行快速抗原測試。
就檢測結果呈陽性的抵港人士,其處理安排會與本地個案一致。相關人士應盡快透過網上平台(核酸檢測或快速抗原測試)向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提供資料。有關詳情可參閱檢測陽性人士須知網頁。
撤銷「臨時疫苗通行證」安排
配合政府撤銷透過《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第599L章)執行「疫苗通行證」安排,抵港人士領取「臨時疫苗通行證」的安排亦會同時撤銷。
非香港居民須完成接種疫苗方可從海外地區登機來港的要求暫時維持不變。
政府將刊憲更新《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外國地區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E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下的相關指明公告,落實上述措施。
政府會繼續按照科學數據分析,適度調整抗疫措施,在保障巿民健康及保護公共醫療系統的同時,務求減低對社會正常活動的影響,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