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介紹所濫收外籍家庭傭工費用被定罪
2018-01-26
一名職業介紹所持牌人,因向三名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濫收費用,於一月五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一月二十六日)被判罰款一萬五千元。法庭同時命令該職業介紹所將超收的合共二千六百三十八元介紹費退回三名外傭。
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於二○一七年九月接獲三名外傭的投訴,稱位於大埔的菲亞僱傭濫收佣金。由於投訴人願意協助調查,勞工處經過調查及搜集足夠證據後,向有關職業介紹所提出撿控。
根據法例,除訂明佣金外,職業介紹所不得向求職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勞或費用。現時的訂明佣金最高為求職者覓得職位後所賺取的首月工資的百分之十。
菲亞僱傭是今年第二間因向求職者濫收費用而被定罪的職業介紹所。早前,另一間位於尖沙咀的職業介紹所──優質顧問,因協助外傭覓取海外職位向其濫收費用而被定罪。在二○一七年,有兩間職業介紹所,分別是銅鑼灣的爪哇女傭顧用服務公司及深水埗的俊興僱傭公司,先後因向求職者濫收費用而被定罪。同年亦有三間職業介紹所,分別是尖沙咀的盛恩僱傭有限公司、灣仔的以諾僱傭及旺角的永豐僱傭,以及一名人士於旺角因無牌經營而被定罪,另一間位於北角的精聆僱傭則因在其牌照指明營業地點以外經營及管理職業介紹所而被定罪。
勞工處提醒職業介紹所的經營者,在經營時要時刻遵守法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可被檢控,其牌照亦可被吊銷。
有關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濫收求職者費用及守則的查詢或投訴,請致電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