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介紹所濫收外籍家庭傭工佣金被定罪
2020-01-10
一名職業介紹所持牌人因向一名外籍家庭傭工(外傭)濫收佣金,今日(一月十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6,000元。
勞工處的職業介紹所事務科於二○一九年五月接獲一名外傭投訴,指位於天水圍的Kai Sing Employment Agency向其濫收佣金。由於經調查後有足夠證據顯示有關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向該名外傭濫收佣金,勞工處決定向該持牌人提出檢控。
根據法例,除訂明佣金外,職業介紹所持牌人、職業介紹所持牌人的相關人士及看來是以此等持牌人或相關人士身分行事的人,不得向求職者收取任何形式的酬勞或費用。訂明佣金的金額不得多於求職者覓得職位後所賺取的首月工資的百分之十。
勞工處提醒職業介紹所要時刻遵守法律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可被檢控及╱或被撤銷牌照。於二○一八年二月九日正式生效的《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已將濫收求職者佣金的最高刑罰增加至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公眾人士如欲查詢或投訴職業介紹所無牌經營或濫收佣金,請致電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
完
2020年1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