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介紹所被拒絕續發牌照
2020-01-15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一月十五日)提醒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在經營業務時必須時刻遵守法例。
位於荃灣的榮訊(海外)僱傭中心的持牌人因曾違反《盜竊罪條例》而被定罪,勞工處已拒絕向該職業介紹所續發牌照。
根據《僱傭條例》第53(1)(c)(ii)條,如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於過去五年內,曾因觸犯涉及身為三合會會員、欺詐、不誠實行為或勒索的罪行而被定罪,勞工處處長可拒絕發出或續發其職業介紹所的牌照。
發言人說:「職業介紹所的持牌人及經營者在經營業務時必須時刻遵守法例,包括《僱傭條例》、《職業介紹所規例》,以及《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否則可被撤銷或被拒絕續發其牌照。」
這是勞工處在二○一九年決定撤銷或拒絕續發職業介紹所牌照的第九宗個案。
公眾人士如欲查詢與職業介紹所相關的事宜或投訴不良職業介紹所,請致電二一一五 三六六七,或親身前往九龍旺角道一號旺角道壹號商業中心九樓九○六室,與勞工處職業介紹所事務科聯絡。
完
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5分